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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中学出台强化质量管理八条规定
2011-10-26 00:0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504
    四川省遂宁中学校  关于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     2003年,在完成学校近期办学目标——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高中的基础上,学校提出了在2010年前“实现一流师资、一流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质量,进入全省十强”的中期奋斗目标。三年多来,在市委、市府、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高考本科升学率一直保持全市第一,年年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高考质量一等奖,2004年的高考质量名列全省44所国家级示范高中第四名,2005年在全省51所国家级示范高中综合排名中名列第三,2006年高考本科硬上线首次突破千人大关。三年来,先后有陈航、邓冰清、张云川被清华大学录取,李啸谷被北京大学录取,余洋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50万港元的全额奖学金。学校获得省级以上荣誉20项,其中2004年被省委授予“最佳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06年学校党总支被市委表彰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在看到成绩和荣誉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五个一流”的目标还有较大距离,离人民群众对遂中的期望还有较大距离,忧患意识不强,部分教职工责任感、进取心、紧迫感不强,在管理中存在“浮”“软”“散”“粗”等现象,特别是教学质量的管理、考核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为了“建人民满意的学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造就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培养一批又一批的高素质、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根据遂教发【2007】28号《关于深入贯彻市委、市府主要领导对教育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从2007年秋季开始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特制定以下八项规定,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实行首席教师制度  为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教研、把关作用,形成教师团队精神,把青年教师培养、教研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实行首席教师制度。就是按校区、分学科设置首席教师岗位,首席教师由一线任课教师担任,并由组内教师直接推选产生,学校聘任、管理、考核。并根据《遂宁中学首席教师管理办法》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发给岗位津贴。  二、设立培养优生奖  在确保抓好整体质量的前提下,要特别加强优生培养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优生培养方案》,学校决定:凡学生中考文考成绩(含实验班)在市直、船山片区名列前十名并升入我校高一就读,学校按第一名奖1万元,每降低1名减少1千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其中10%奖励年级负责人,20%奖励班主任,70%奖励考试科目科任教师。  凡学生高考成绩进入全市文、理科前10名,学校按第一名3万元、每降低1名减少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其中对被清华、北大录取者每人再给特别奖1万元。其中10%奖励年级负责人,20%奖励班主任,70%奖励考试科目科任教师。  三、   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及考核  按照《遂宁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遂宁中学关于教风建设检查考核办法》,加强对教师教学“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做好实验和认真考察学生成绩)工作的检查。并在教职工会上通报检查结果。从2007年秋季开始,将考试成绩与教师课时津贴、质量奖、评优、评先、晋级、聘用挂钩。  四、   全校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为确保全校教职工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实现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全校教职工一律实行坐班制。上班时间不准溜岗、窜岗,不准炒股、玩游戏,课堂上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各年级分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为落实该项制度的责任人,负责考核工作。对违反者,严格按《遂宁中学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逗硬处理。对屡犯不改或情节严重者,将按“扣减质量奖”、“取消年度评优晋级资格”、“待岗学习”等等方式严肃处理。  五、实行教学质量考核末位惩戒制度  凡期末统考成绩名列年级末位并超过学校质量要求“红线”的或学生意见大、效果不好者,必须在一周内写出书面分析报告,分校区由分管教学的领导召开特别座谈会,对超过学校质量要求“红线”的,第一次扣发质量奖,第二次实行待岗学习,或交流到薄弱学校,或解聘。  六、严禁从事第二职业  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职。对备课不扎实,工作不认真,热衷于搞第二职业的教师,要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解聘。严禁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或以家属名义从事茶楼等娱乐性经营活动,对违反者,一律解除干部岗位聘任,取消其岗位津贴。要严肃查处个别教师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那些不爱岗敬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赚钱为目的违规补课等事件,必须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以维护遂中的良好形象。  七、不准接受在校学生家长宴请和礼物  对接受在校学生家长请吃请喝或送礼等事件,一经查证属实,一律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处理。若干部参与的,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并责令其在行政会上作检查,若聘期内违反规定达三次的干部,解除聘任合同,取消岗位津贴。  八、严禁干部、教职工行课期间参与打麻将、斗地主等娱乐活动  凡学校正常行课期间,全校教职工一律不准参与打麻将、斗地主等娱乐活动。对违反者,一律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处理,扣发当月全部津贴,取消当年评优、晋级资格。若聘期内违规达三次者,实行“待岗学习”,对情节严重、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者,直接解聘。  为确保以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督查小组,副组长由学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校区负责人组成。组员由办公室正、副主任担任,其职责是对以上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每月将督查情况向行政会报告。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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