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16年教师正高级职称
2016-10-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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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教育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遂宁市2016年教师正高级职称
推荐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市直园区组织人事局(党群工作部)、公共服务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各校:
现将《遂宁市201年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速组织实施。
遂宁市教育局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4日
遂宁市2016年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方案
今年省下达我市正高级教师推荐控制数7名正式推荐人选和1名预备推荐人选,为做好我市基础教育首批正高级教师职评推荐工作,特制定遂宁市2016年教师正高级职称推荐工作建议方案。
一、推荐工作应遵循的政策 推荐工作应遵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四川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22号),遂宁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印发<遂宁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遂人社发〔2016〕29号),遂宁市人社局、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一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办发〔2016〕177号)相关文件规定,公开、公正操作,切实提高推荐质量。
二、推荐人选范围
在完全具备正高级教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一)目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在职四川省特级教师称号获得者;
(二)任现职以来被评为遂宁市名教师名校长两届且履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仍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的;
(三)任现职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
(四)两次被评为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且在管理期内经考核合格的。
(五)其他因教书育人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特别表彰嘉奖的人员。
注:上述表述中,市级指市委、市政府;省级以上指省教厅、省人社厅(含)以上。
三、推荐控制数名额分配
(一)市直属学校推荐名额3名
先由单位推荐,经初次评审后,纳入全市统一评审。市直属公民办学校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各初次推荐1名,教科所和电教站共推荐1个,从中遴选出3人,其中最多1名校级干部(单位负责人)参与全市遴选。
(二)区县推荐名额18名
射洪县4个,蓬溪县3个,大英县3个,船山区3个,安居区3个,经开区1个,河东新区1个,共18个;每个区县最多只能推荐1名校级干部(单位负责人)。四、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推荐程序:个人自愿申报,学校(单位)推荐,县区组织评审推荐,市级评审推荐。
时间要求:
(一)学校(单位)推荐:2016年10月17日 前,个人自愿向所在学校(单位)报名,并按省上的文件要求填报材料,学校(单位)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按政策、条件严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量化综合考核,择优向上一级评审单位推荐,并在本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学校(单位)向区县推荐的截止时间由各区县确定,市直属学校2016年10月20日按名额向市教育局上报初步推荐对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确定3名推荐对象,纳入市级评审推荐。
(二)区县评审推荐:2016年10月27日前,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推荐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并按省上文件要求报送评审材料,到时未报视为弃权,逾期不再接受推荐材料;
(三)市级专家评审推荐。2016年11月3日前,省、外市和本市专家对21名候选人进行评审排序。
2016年11月7日前,参照专家评审意见,由市教育局党组审定并商市职改办确定向省推荐人选,在遂宁教育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排序报送省教厅参与全省正高级教师职务推荐评审。